许昌市出台《关于落实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

2017-04-12 行业新闻 |

近日,许昌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落实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要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竞争力中的重要地位,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设,健全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和服务工作体系,设立许昌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形成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力争进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行列。要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实施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工程,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协河南中心社会服务(许昌)工作站的作用,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制造业,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积极申报专利,提升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加大知识产权转化实施力度,强化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到2020年,国家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进入全省前列,新培育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家,全市工业企业专利实施率达到80%以上,培育国家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企业20家,开展知识产权托管企业达到50家,新增省级以上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10家,新增知识产权服务机构10家,10个产业集聚区全部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意见》中还明确,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领军)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被新认定的省级以上专利导航实验区,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开展专利导航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专利奖的单位(个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国外、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除正常资助外,每件再给予1万元、2千元奖励。(许昌市知识产权局 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