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市区)实地考核验收结果的函

2018-07-06 行业新闻 |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市区)实地考核验收结果的函


 

豫知函〔2018〕42号

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焦作市知识产权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2〕133号)规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要求,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赴期满的5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市区)进行实地考核验收。根据实地考核验收情况,综合专家团队打分,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郑州市金水区、洛阳市涧西区、焦作市沁阳市、新乡市新乡县、焦作市武陟县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特函。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