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市区)实地考核验收结果的函
豫知函〔2018〕42号
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焦作市知识产权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评定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2〕133号)规定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要求,河南省知识产权局赴期满的5个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市区)进行实地考核验收。根据实地考核验收情况,综合专家团队打分,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郑州市金水区、洛阳市涧西区、焦作市沁阳市、新乡市新乡县、焦作市武陟县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特函。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