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8地市最新科技创新奖补政策大盘点

2019-03-18 行业新闻 |

 河南18地市最新科技创新奖补政策大盘点

 鼓励科技创新,为企业培土育肥。近年来,河南省级及18个省辖市出台了哪些硬核政策?

 

河南省省级

政策名称:《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出台部门:河南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统计局、省政府金融办七部门联合发文。

硬核内容

方案提出,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健康快速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倍增。

1.建立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力争2020年累计入库企业达到6000家以上。

2.加大入库企业培育力度。鼓励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重点支持入库企业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创新,尽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3.完善培育服务体系。以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服务机构等为重点,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指导入库企业尽快补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短板。

4.开展首次认定奖补。鼓励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资金奖补,制定出台河南省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工作实施细则,省财政资金按照各地实际落实奖补资金的一定比例,对首次认定的企业给予配套奖补。

根据企业销售收入规模,给予10万元~30万元的奖补。

5.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落实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政策,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补贴。

6.支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对省外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的,直接确认资格并享受首次认定奖补政策;对省外高新技术企业在我省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生产类子公司的,直接纳入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库予以支持。

  

更多政策

《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提速增效工程的意见》

《河南省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优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

《河南省星创天地建设实施细则》

《河南省省级科技创新体系(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河南省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工作实施细则》

《河南省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

《河南省推进技术创新攻坚方案》

《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管理办法》

 

 郑州

政策名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出台部门:郑州市委、市政府

硬核内容

1.对于在沪深交易所主板(中小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以及在境外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补;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100万元奖补;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给予10万元奖补。

2.鼓励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奖补,力争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000家。

3.开展科技小微企业金种子孵化,对民营企业建设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经认定(备案)国家级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0万元奖补,力争到2020年培育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000家。

4.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首次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补,力争到2020年培育中小企业示范服务机构100家。

 

更多政策

《郑州市星创天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管理办法》

《郑州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郑州市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实施方案》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郑州市规上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专项的通知》

《郑州市科技金融资助管理办法》

《郑州市科技创新政策选编》

 

洛阳
政策名称:《洛阳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

出台部门: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硬核内容

1.建立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库,每年选择20家左右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入库企业进行精准服务,以河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为目标,在研发平台建设、新产品开发、科技金融等方面对其重点支持。

2.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自201711日起,对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且年度研发投入超过50万元的企业,市财政按照全业上年度实际研发投入的15%给予研发经费奖励,最高30万元,最多不超过2年。

3.鼓励全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地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初审并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企业,市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通过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

4.鼓励创新龙头企业培育库的企业进行创新龙头企业认定,对通过认定的企业,市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更多政策

《洛阳市科技金融相关政策解读》

《洛阳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补贴券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洛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的实施意见》

《洛阳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和发展实施办法》

《洛阳市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

《关于激发大院大所大企业创新活力助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若干意见》

《洛阳市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方案》

《洛阳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汇编》

 

平顶山

政策名称:《平顶山市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

出台部门:平顶山市政府办公室

硬核内容

1.对获得国家产业集聚区智能化试点示范、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方向)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2.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制造业双创平台、大数据产业发展等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3.对获得省级智能化示范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互联网、大数据方向)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4.对获得国家、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对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5.支持企业采取按需付费、以租代买、服务租赁的模式,使用云平台服务商提供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和业务应用等资源服务。组织企业使用省定、市定云平台服务商提供的资源服务,鼓励采用云服务券等方式给予企业上云费用补贴。

6.支持企业投资生产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传感与控制、智能检测与装配、智能物流与仓储等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对有重大带动作用、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优先列入平顶山市重点项目管理范围,优先推荐争取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更多政策

《平顶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2018年平顶山市转型发展攻坚工作方案》

《平顶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方案》

《平顶山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阳

政策名称:《安阳市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

出台部门: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硬核内容

1.实施小升高培育行动,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在国家原有政策奖励的基础上,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金奖励额度提高到30万元。

2.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培育科技型企业为目标,引导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转型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接国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数据库,遴选一批有潜力的企业作为市科技小巨人备案企业。

3.实施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行动,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分类培育。以培育河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为目标,在研发平台建设、新产品开发、科技金融等方面重点支持。对获得河南省科技小巨人资格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4.遴选对产业发展具有龙头带动作用、创新发展能力强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帮扶。对获得省创新龙头企业认定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更多政策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安阳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

《安阳市大数据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安阳市推进大数据发展工作方案》

 

鹤壁

政策名称:《鹤壁市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

出台部门:鹤壁市政府办公室

硬核内容

1.202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鹤壁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鹤壁科技型企业总数超过30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带动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10%以上;专利授权量达到100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力争达到2件。

2.2020年,鹤壁财政累计投资科技金融资金力争达到8000万元;鹤壁拥有科技金融事业部、科技担保公司、科技保险专营机构达4家以上,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累计超过10亿元,获贷科技型小微企业50家以上;引进基金管理公司1家,科技型企业获得创投机构融资超过5000万元。

3.2020年,力争新增科技型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5家,鹤壁企业年均直接融资规模达30亿元。

  

更多政策

《鹤壁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实施意见》

《鹤壁市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新乡

政策名称:《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乡市支持制造业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

出台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硬核内容

1. 对企业研发生产的被认定为全国、全省首台()重大技术装备(成套设备、单台设备和关键部件),受益财政对研制单位和首次购买使用单位(限于本市企业)均按照销售价格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2. 对企业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的项目,按照国家资助的50%给予配套支持;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

3. 对企业建设智能工厂(车间)项目、实施机器换人示范项目,市财政按照项目投产后当年新增地方经济贡献的50%予以奖励;对列入当年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创新产品研制,对当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高于3%,受益财政按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

加快企业专利产品产业化,其发明专利产品2年内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给予营业收入5%、最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更多政策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建新乡市产业转型发展基金(母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型研发机构奖励性后补助资金实施细则》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新商回归创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新乡市2018三大改造攻坚行动方案》

 

焦作

政策名称:《焦作市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17—2020)

出台部门: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硬核内容

1.2017年起,每年重点培育20家企业,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每年新增10家。到2020年底,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突破500家。

2.加大培训力度。市科技、税务和财政等部门通过向社会中介购买服务等方式,每年开展多场培训会,重点从政策解析、申报程序、材料编写、研发费用辅助账设置、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等方面进行申报企业培训,使企业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团队建设等方面得到提升,不断提高申报成功率。

3.加大资金支持。每年在市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项财政扶持资金用于推动本项工作开展,对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补贴20万元,对评选出的优秀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家)奖励20万元,并逐步探索使用金融手段等其他新型补助方式。

  

更多政策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

《焦作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焦作市研发投入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1)

焦作市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濮阳

政策名称:《濮阳市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四个一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出台部门: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硬核内容

1.力争到 202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实现量质双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35%,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基本实现大中型企业全覆盖。

2.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引领型平台。推进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大中型企业全覆盖工程,每年新培育建设市级以上创新引领型平台20家以上,对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由受益财政奖励10万元,对于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众创空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众创空间、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由市财政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于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的,由受益财政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加快发展一批创新引领型机构。实施创新引领型机构提速工程,培育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到2020年达到10家,对新建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市财政奖励20~50万元,加强与三中一清”(中科院、中国科协、中关村、清华大学)的合作,加快引进高端研发机构。

 

更多政策

《濮阳市创新型龙头企业培育实施办法》

《濮阳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实施办法》

《濮阳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许昌

政策名称:《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

出台部门: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硬核内容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规定标准但未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备案企业,按照10%对其研发投入一次性给予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和市级创新型龙头企业、创新型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科技服务业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新批准建立的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和市级创新型科技团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金融机构设立的科技支行,给予50万元的奖励。

2.对本市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特等奖配套奖励200万元,一等奖配套奖励40万元,二等奖配套奖励20万元;对经过评审确定的许昌市最高科学技术成就奖获得者,奖励60万元;对公开评选出的优秀创新型企业家和优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分别奖励60万元、40万元。

3.对列入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和自主创新专项的项目,分别给予承担单位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更多政策

许昌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2018—2030)

《许昌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许昌市众创空间备案管理办法》

《许昌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管理办法》

《许昌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鼓励许商回归创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

《许昌市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漯河

政策名称:漯河市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

出台部门:漯河市科技局

硬核内容

1.目标到2020年,全市各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0家,其中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力争达到50家。

2.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企业知识产权培育紧密结合,确保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力争每家企业拥有至少1件发明专利或3件以上的其他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3.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在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上有所改善,提高企业自主研发的积极性;鼓励和指导企业积极申报省级以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确保企业每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4.鼓励企业与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实现资源对接共建研发机构,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不断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投入水平。

5.鼓励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加强人才培养与交流,为企业创新提供人力支撑。持续实施创新创业团队扶持培育计划和“555沙澧英才引进计划等人才引进重大工程,吸纳更多高层次人才携技术项目来漯。

  

更多政策

《漯河市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

《漯河市加快研发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漯河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

《漯河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漯河市2018年度全市工业扩量提质转型升级行动计划》

《漯河市科学技术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漯河市科技局关于服务全市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三门峡

政策名称:《三门峡市关于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出台部门:三门峡市政府办公室

硬核内容

1.加速科技型中小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进程。对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和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数据库,积极组织本市企业入库,对入库企业在知识产权申请、研发费用归集等方面实施辅导。

2.对入库企业,在国家、省财政奖补基础上,统筹市科技经费按照上年度经税务部门备案、可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20%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3.鼓励支持企业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被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统筹市科技经费奖补30万元,再次申报被认定的奖补10万元。对被认定为河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的,奖补30万元。

4.支持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实现改制、挂牌、上市融资,科技型企业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和借壳上市,以及境外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各上市企业融资1亿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返还100万元。

5.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型科技成果转化投资资金,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基金方式投资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加快区域经济转型发展和三次创业

 

更多政策

三门峡市支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2018—2020)

三门峡市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和三门峡市新型材料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7—2020)

三门峡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

 

南阳

政策名称:《南阳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清单》

出台部门:南阳市人民政府

硬核内容

1.支持创新引领型企业培育。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创新型龙头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授予奖牌,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补助。

2.支持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围绕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等九大专项的实施,重抓重点产业关键技术攻关,设立市级重大科技专项,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担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研发对本市主导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对列入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的承担单位,授予立项证书,每项经费支持不低于100万元。

3.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本市创新型企业开展先进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贷款,给予单个企业年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科技创新贴息。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按照上年度研发投入的20%,发放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

  

更多政策

《南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

《南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南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

《南阳市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支持办法(试行)

《南阳市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商丘

政策名称:《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出台部门:商丘市人民政府

硬核内容

1.十三五末,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家,经省科技厅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600家,在主板和新三板挂牌上市企业达到15家以上,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5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达到3个,省级研发中心在大型骨干企业实现全覆盖。

2.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0%左右,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1.6%,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例力争达到2%

3.市财政整合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和授权发明专利奖励。制定商丘市瞪羚企业”“科技小巨人培育细则,对成长好、技术实力强、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商丘市瞪羚企业”“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鼓励企业通过产品升级、技术创新、工艺革新加大研发资金投入,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在主板或新三板上市。

 

更多政策

《商丘市高成长性工业企业培育实施方案》

《商丘市科技创新跨越发展行动计划》

《商丘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信阳

政策名称:《信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试行)

出台部门:信阳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硬核内容

1. 力争全市每年培育申报高新技术企业2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库入库企业保持在100家以上。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2. 方案要求,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梯次培育机制;围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重点从科技型中小企业中,遴选有基础、有潜力、有积极性的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库,进行重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充实更新;各县()科技局积极择优筛选和上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每个县区后备企业数量保持在10家以上,形成源源不断的高新技术企业后备队伍。

 

 更多政策

《信阳市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周口

政策名称:《周口市推进技术创新攻坚方案》

出台部门: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硬核内容

1.2020年,力争建成豫东重要创新发展示范区,迈进创新型城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备案数量达到1000家,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达到20家。

2.实施大中型企业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全覆盖工程。到2020年国家级研发机构实现零突破、省级研发机构达到50家、市级研发机构达到200家。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公共技术研发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级院士工作站等平台给予一定的奖励资金。

3.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绩效给予一定的运行补贴。对认定的孵化器投入的种子基金,所在市、县根据基金设立情况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更多政策

《周口市创新型科技团队管理办法》

 

驻马店

政策名称:《驻马店市支持企业强化科技创新的意见》

出台部门: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硬核内容

1.推动骨干企业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对列入省创新中心培育名单的,在培育期内,省财政以项目建成后补助方式,补助金额最高500万元;凡认定为省创新中心的,省财政年度补助金额最高500万元;对晋升为国家级创新中心的,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对企业当年新获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的,市财政再给予一次性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的支持。

2.省财政对考核优秀的创新龙头企业,补助额最高400万元;对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或省级研发平台考核优秀的企业,补助额最高300万元;对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高新技术(后备)企业,以及建有省级研发平台的企业,补助额最高200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补助额最高100万元。

3.对认定的省创新龙头企业,市政府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4.对新认定的河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市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30万元奖补。省财政按照本市对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30万元配套奖补。

5.对被认定为国家、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的补助,被认定为国家、省众创空间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对被认定为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以后每年视其绩效给予运行补贴。

  

更多政策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

《驻马店市市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驻马店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实施方案》

《驻马店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实施办法》

 

济源

政策名称:《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

出台部门: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硬核内容

1.增加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入库,市财政科技经费对入库企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实际研发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补贴。

2.市财政科技经费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配套奖补,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补助。

3.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简化税收优惠备案程序,降低高新技术企业办税成本,确保应享尽享。

4.探索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服务绿色通道,提供申请加快、维权援助、人才培养和费用减免等服务。

5.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全市科技金融资金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更多政策

《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济源市工业经济发展的意见》

《济源市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济源市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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