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郑州市科技型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9-04-29 行业新闻 |

 关于开展2019年度郑州市科技型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科技企业孵化器:

根据《郑州市科技型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郑科规[2017]6号)(以下简称《办法》),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郑州市科技型企业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在郑州市辖区内注册、符合《办法》中备案条件的企业法人单位。

二、备案材料

(一)《郑州市科技型企业备案信息表》(见附件1)

(二)相关附件

1、营业执照;

2、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企业公章);

3、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5、企业信用承诺(企业在填报当年及上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企业研发投入预算管理制度;

7、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附件为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备案流程

(一)企业报送备案材料(一式两份)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办法》要求进行审核、推荐,分批汇总并将备案材料及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219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高新处工作邮箱。

(三)经市科技局审核后,确定郑州市科技型企业备案名单。

四、有关说明

一直以来,郑州市科技型企业备案工作与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管理工作相互衔接,共同采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现因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管理工作调整,系统暂停使用,郑州市科技型企业备案工作暂按本通知要求开展,待网上备案系统完善后,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郑州市科技型企业备案工作常年开展。

(二)凡申报市本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须先取得科技型企业资格;由市科技局负责向国家、省推荐的科技项目,其承担单位须具备科技型企业资格;市本级各类科技计划经费重点向科技型企业倾斜支持。

(三)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领导和工作联系人,各科技企业孵化器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切实做好辖区内科技型企业备案审核推荐工作。

办理咨询可加微信:  

咨询电话:138 0371 5544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