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0年度郑州市知识产权运营
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奖补(项目)的
通 知
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郑东新区、航空港区、经开区、高新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落实《郑州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工作方案》,加快我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根据《郑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方案》(郑政文〔2017〕243号)和《郑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郑政办〔2018〕8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郑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3月9日至3月31日
二、纸质材料受理地点
根据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际,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可先发送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件,视疫情防控情况,再报送纸质材料(具体报送纸制材料另行通知)。
三、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市级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
1. 申报条件及材料:参照《实施细则》和《郑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郑知〔2018〕35号)中的相关条件和要求提供的材料。
2.申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规划发展处(105房间),联系电话:67180979,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zghfzc@163.com)
(二)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专利组合)项目
1. 申报条件及材料:参照《实施细则》和《郑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管理办法(试行)》(郑知〔2018〕36号)中的相关条件和要求提供的材料。
2.申报要求:各县(市、区)每个项目报送2个,创新能力强、企业聚集度高的开发区,每个项目报送3个,纸质材料报送规划发展处(105房间),联系电话:67180979。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zzghfzc@163.com)
(三)市级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
1. 申报条件及材料:参照《实施细则》和《郑州市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条件和要求提供的材料。
2.申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协调管理处(115房间),联系电话:67178590
(四)知识产权纠纷奖补项目
1.申报条件及材料:参照《实施细则》和有关要求提供材料。
2.申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专利执法处(113房间),联系电话:67180185。
(五)企业维权补贴项目
1.申报条件及材料:参照《实施细则》和有关要求提供材料。
2.申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中国(郑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103房间),联系电话:67180021。
(六)知识产权人才培训补贴项目
1.申报条件及材料:参照《实施细则》和有关要求提供材料。
2.申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办公室(205房间),联系电话:67173759。
(七)其它项目
1.申报《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涉及的奖补资金的,按照条件和要求,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规划发展处(105房间),联系电话:67180979。
2.申报《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涉及的奖补资金的,按照条件和要求,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协调管理处(115房间),联系电话:67178590。
3.申报《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奖补资金的,按照条件和要求,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专利执法处(113房间),联系电话:67180185。
4.申报《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涉及的奖补资金的,按照条件和要求,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办公室(205房间),联系电话:67173759。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所有项目须由所在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申报。项目申报人应在申报单位及其上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具体指导下,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书、项目实施方案等按提供的规范格式编写,相关申报表格和编制提纲由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提供。
(三)申报材料简装成册(一式三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申报书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平装订),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相关业务处室。
附:郑州市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
郑州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
2020年3月9日
郑州市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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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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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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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1.高等院校 2.科研院所 3.企业 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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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类型 |
1. 国有 2.集体 3.股份企业 4.联营企业 5.有限责任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7.私营企业 8.外资企业 9.其它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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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法定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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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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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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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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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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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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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证明材料列表 (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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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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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承诺书
我单位已知晓相关失信惩戒规定,并郑重承诺如下:
1、我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向郑州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提供的各类资料,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和虚假成分;
3、严格遵守《郑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郑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和《郑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项目实施提供承诺的条件;
4、如有虚假和失信行为,我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任彬(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贯标内审员、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