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开展驻马店市2019年第一批智能制造示范企业(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9-05-05 行业新闻 |

 关于开展驻马店市2019年第一批智能制造示范企业(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驻工信〔2019〕63号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驻马店市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总体安排,为建立典型示范引领体系,推动先进经验和成功模式复制推广,加快推进工业智能化改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决定在全市遴选2019年第一批智能制造示范企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本县区主导产业、重点企业(项目),结合省级智能工厂/车间申报条件,结合不同行业特点和发展现状,每个行业遴选1—3个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形成一批较成熟、可复制、能推广的先进经验和有效模式,带动同行业、相关行业或产业上下游企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推动制造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遴选条件

(一)企业在驻马店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新建项目对运营和财务状况不作要求,但要进行设备装机或试运行阶段,并能在2019年投产。

(二)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有效推动生产技术创新和生产工艺、生产流程优化,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的智能化水平达到市内行业领先水平,生产效率、能源利用率得到大幅提升,企业运营成本、产品研制周期、产品不良品率大幅下降;

(三)企业在智能化改造等方面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解决方案,取得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模式,或者企业(项目)智能化改造,按照相关试点示范标准进行建设或改造,并取得良好效果或形象进度。

 三、遴选程序

(一)企业申报。各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县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

(二)专家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三)现场核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通过材料评审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对有关事项予以核实;

(四)公示发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通过现场核查的企业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认定市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

(五)宣传推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总结梳理示范企业经验做法和成效,组织召开智能制造现场观摩交流会,推动先进经验和成功模式复制推广。

四、有关要求

(一)请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结合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对本地区企业相关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切实做好智能制造示范企业(项目)的推荐工作。2018年已认定为驻马店市智能制造示范企业(项目)的不再进行申报。示范企业(项目)推荐和入选情况将纳入年度智能制造工作考核。

(二)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5月7日前,将出具的推荐文件纸质件一式一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办公室,《驻马店市智能制造示范企业(项目)汇总表》(附件1)、《驻马店市智能制造示范企业(项目)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Word格式、PDF格式各一份,每个企业单独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加大对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对入选驻马店市智能制造示范的企业(项目),优先向河南省推荐申报河南省智能工厂/车间、河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河南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资金、省市两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项目及相关支持,落实市县两级奖励政策,提供专家服务等支持措施。

附件:1. 河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汇总表   

2. 河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书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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